各有关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 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研字〔2020〕31 号), 现就 2024 年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 级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即日起——2025 年 1 月。
学制为 3 年的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确定, 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请报备事项说明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以开题报告通过时间开始计算,截止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少于 8 个月。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各硕士点或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负责制(修)订本年度研究生开题工作实 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评审小组、开题报告内容、延迟开题、重新开题等要求,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研字〔2020〕31 号)文件执行。
四、具体流程
1.公开发布: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各评审小组应张贴海报 或在学院网站公告开题报告会相关信息,包括报告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时间、地点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系统申请:研究生填写内容提交学位论文开题申请,经 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开题报告-初稿》( 附件 1)到研 究生管理系统平台。 同 时填写《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 2),经导师、培养学院和学位点审核签字后,一并提交《开 题报告-初稿》和《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 2)到开题报告评 审小组。根据审核结果安排开题,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安排。
3.开题报告会: 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个人汇报和答 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进行点评和提问。原则上,每生陈 述和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4.系统上传: ( 1)评审小组集体评议,现场做出学位论 文开题是否通过的决定, 同时在《开题报告评审表》 ( 附件 2)上填写评审结果,并告知研究生本人。同时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的《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 2)返给研究生本人 扫描成 PDF。扫描完成后,纸质版《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 2)由各培养学院收集存档。
( 2)开题报告会结束后 1 周 内, 研究生务必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开题报告-终稿》( 附件 1 )和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开题报告评审表》( 附件 2)上传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 3)研工办主任审核研究生上传文件,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5.材料报送:开题报告会安排、《研究生开题工作实施细则》 、《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附件 3)材料整理归档报送 研究生院 322 室。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2.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3.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